根据《中共莆田市委关于印发莆田市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莆委〔2014〕8号),结合我市实际,现就驻外党组织和流动党员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提出如下方案:
一、明确目标要求
围绕中央、省委和市委确定的教育实践活动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和方法步骤,在流入地党组织的领导下,充分发挥我市流动党员双向管理的优势,坚持“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针对我市流动党员数量多、分布广、实力强、贡献大等特点,把教育实践活动与驻外党组织和流动党员创先争优有机结合起来,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以“五对照五争当”为实践载体(即对照工作业绩,争当创业发展先锋;对照责任担当,争当爱岗敬业先锋;对照法律法规,争当诚信经营先锋;对照宗旨信念,争当促进和谐先锋;对照勤俭节约,争当奉献爱心先锋),以驻外党组织和流动党员的先进性来衡量和检验教育实践活动成效为目标要求,突出作风建设,贯彻整风精神,着力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方面的问题,切实做到为当地作贡献、为家乡添光彩、为自身增活力。
二、解决突出问题
在驻外党组织方面,重点解决党组织班子凝聚力战斗力不强,流动党员党费难收缴,活动难开展;与流入地、流出地党组织联系不够,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不够明显,落实双向管理不到位,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现象;党员发展工作不规范,对党员发展对象培养考察难落实等问题。在流动党员方面,重点解决流动党员党性观念不强,外出不报告,返乡不汇报,不愿亮身份,不主动参加组织生活;自身要求不严,搞攀比、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大操大办,享乐主义、奢靡之风不同程度存在;群众观念淡薄,追求自身发展多、关心群众冷暖少,对党组织工作不关注,对家乡发展不热心等问题。
三、方法步骤
驻外党组织和流动党员教育实践活动从4月下旬开始,9月底基本完成。具体到每个驻外党组织,开展活动的时间不少于3个月,每个环节不少于1个月。活动不分阶段、不搞转段,把学习教育、听取意见,查摆问题、开展批评,整改落实、建章立制3个环节的工作有机衔接起来。
(一)学习教育、听取意见(4月下旬至6月上旬)。重点抓好学习宣传和思想教育,深入开展调研,广泛听取意见。
召开一次动员会议。驻北京、上海、广州党工委、驻西宁、沈阳党委要召集辖区内党支部负责人、业务骨干,对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行动员部署,并进行业务培训,夯实组织基础。各党(总)支部都要通过组织召开座谈会、发放学习资料等形式对流动党员进行动员发动,讲清楚开展活动的目的意义、方法步骤和工作安排。
组织一次专题学习。驻外党组织要针对流动党员实际,采取登录市委流动党员工委“网上党校”、举办辅导会、集中讲学、结对帮学、编组分学、分散自学、讨论助学、上门送学等方式,对流动党员进行一次专题学习教育,组织流动党员深入学习党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研读《习近平关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论述摘编》、中央文献研究室《论群众路线——重要论述摘编》等中央规定的学习材料和我市编印的学习参考材料。要充分利用市委流动党员工委网、微博、微信等互联网平台,设立网络课堂,组织流动党员交流学习体会,切实抓好流动党员的学习教育。
开展一次走访谈心。驻北京、上海、广州党工委、驻西宁、沈阳党委班子成员要带头开展一次集中联系走访,听取挂钩联系的党支部班子成员、流动党员和服务对象对解决“四风”问题的意见建议。各党(总)支部班子成员也要开展联系走访活动,听取流动党员、服务对象等层面的意见,掌握服务对象利益诉求。同时,要组织党组织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党员之间开展一次谈心活动。对收集到的意见及时汇总、认真梳理,属于本级党组织的问题,向全体党员通报;属于党员个人的,向本人反馈;需要上级党组织帮助解决的,要逐级上报。
(二)查摆问题、开展批评(6月中旬至7月中旬)。重点是围绕为民务实清廉要求,认真查摆“四风”问题,进行党性分析和自我剖析,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开好组织生活会。
查摆一些突出问题。要采取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集体议等方式,认真查找党组织和党员存在的具体问题、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具体问题,逐项列出问题的具体表现、典型事例。驻外党组织和党员可不撰写对照检查材料,但查摆出的问题要予以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在听取意见、谈心交心的基础上,驻北京、上海、广州党工委、驻西宁、沈阳党委、各党(总)支部都要召开一次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改进措施和办法。各党支部还要结合专题组织生活会,对党员进行民主评议。驻北京、上海、广州党工委、驻西宁、沈阳党委要加强对辖区内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的指导,全程参与专题民主生活会并进行点评。组织生活会召开情况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三)整改落实、建章立制(7月下旬至9月下旬)。重点针对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制定和落实整改方案,专项整治突出问题,建立长效机制。
确定一批整改事项。驻外党组织要综合各方面提出的意见建议,列出需要整改的问题清单,由党组织负责人负总责,班子成员和全体党员分头认领;流动党员也要结合自身实际,确定具体的整改事项。整改事项要向群众作出公开承诺,明确完成时限,集中抓好整改,接受群众监督。
组织一次正风肃纪。对软弱涣散、问题比较突出的党组织,要进行一次组织整顿,选优配强党组织班子,特别是党组织书记。对长期不起作用甚至起负面作用的党员,要进行严肃教育和组织处理;对不合格党员要严肃党纪、给予组织处理。同时,要根据各自实际,明确创争标准,不断拓展教育实践活动,努力形成比先进、学先进、赶先进的良好氛围。
建立一套长效机制。要认真梳理已有制度,重点完善和落实好流动党员双向管理、党员挂钩联系、帮扶弱势群体、设岗定责等制度,引导驻外党组织和流动党员为当地作贡献、为家乡添光彩、为自身增活力。
四、落实工作要求
加强领导指导。驻外党组织要切实加强对教育实践活动的领导,精心组织,抓紧抓好,确保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党组织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带头参加教育实践活动,作好表率。驻北京、上海、广州党工委、驻西宁、沈阳党委要加强对辖区内各党支部教育实践活动的领导和指导。市委流动党员工委将安排党员干部分工负责联系、指导驻外党组织开展活动。
深化管理机制。驻外党组织要主动与流入地党组织保持联系、互通情况,以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巩固和深化,不断拓展流动党员双向管理机制的内涵和外延。要探索分领域、分行业流动党员教育管理模式,探索驻外党组织移交流入地党组织管理和领导的工作模式,提升流动党员工作品牌。
突出实践特色。驻外党组织要根据自身特点,大胆探索,持续创新,总结提炼行之有效的活动方式,突出特色、注重实践,切实增强活动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确保取得实效。要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等媒体的作用,做好舆论引导工作,努力营造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良好氛围。
各驻外党组织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情况要及时向市委流动党员工委和流入地党组织报告。